《细说红楼梦》5

《细说红楼梦》5 :古人以‘好色不淫’为解,又以‘情而不淫’作案,但《红楼梦》里有一个突破性的观点即:“好色即淫,知情更淫”. “情”和“淫”是不可分的。他认为所有甜言蜜语的情都是被包装过的“性”。所有爱情的浪漫背后其实是性的东西。在三百年前这也是比较异类的看法。
《红楼梦》描写了在青春王国里以宝玉为代表的十三、四岁青少年的性心理和性行为。作者在第五回里写到贾宝玉在梦境中遇到警幻仙姑并传授他云雨之事;在第六回和袭人实验性行为;在第八、第九回和秦钟“一见钟情”后在学堂相伴读书说粗话。现实中他是秦可卿的叔叔,但他的第一次梦遗性对象是秦可卿;现实中他的知己是林黛玉,但他的第一个生活性对象是袭人;他从出生就活在女人堆里,第一次见到同性男生就爱上了他。“性”、“情”兼具是人和动物的很大区别。动物二分为雄雌;人,才不会二分。我们会因为很多因素爱一个人,性别并不是百分百的绝对的爱或不爱的理由。《红楼梦》并没有掉进所谓同性恋、异性恋的泥沼里,并没有一分为二,它反而是比较自由的。其实在青春期我们会眷恋一个同性玩伴到一分钟都分不开,再长大以后反而会渐渐忘掉。作者刻画了一个真性情的贾宝玉,也真实的描绘出青春期的性,作者对“性”、“情”的大胆和超前甚至超越了现代。现代很多教科书,不必说教科书,即使是文学作品也并没有《红楼梦》这么真实不加掩饰。(甚至我在转述以上蒋勋的观点时都有点扭捏,害怕你们看了说我不该写这类的东西)